一、房屋典当与房屋抵押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
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房屋典当中出典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
2、目的不同。
设立房屋抵押,主要是以房屋作抵押物来保证债务的履行;设立房屋典当,对出典人来说是为了取得典金,对承典人来说是为了取得典当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3、性质不同。
典权是独立权利,是用益物权。抵押权属担保物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屋抵押中,抵押房屋不移转占有,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和收益,房屋典当时,要将出典房屋转移给承典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4、风险承担不同。
出典房屋因不可抗力灭失的,其风险责任由典权人和出典人分担,典当关系归于消灭;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抵押关系消灭,但债务人仍应负清偿债务或重新提供担保的责任。
5、法律后果不同。
房屋典当法律关系中,双方可约定典期届满逾期不赎的 视为绝卖,承典人取得典当房屋的所有权;如未约逾期不赎作绝卖且在典契中未注明“绝卖”字样的,有典期的逾期10年,无典期的经过30年未回赎的,则视为 绝卖;设定房屋抵押关系后,如果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房屋抵押权人只能以拍卖抵押房屋的价款优先受偿,不能约定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抵押房屋归抵押权 人所有,即使约定也应认定为无效。
二、办理房屋典当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个人房产
1、房屋产权证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婚姻证明(结婚或未婚证明)
5、其他所需提供资料
(二)公司房产
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5、其他所需提供资料
三、房屋典当的办理流程
典当手续一般房产典当的过程包括验证、看房、估价、签署协议、办理公证、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偿还本息、注销登记等环节。
典当人必须将该房产的所有资料,如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购房发票、房产所有人(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完整地交给典当行审核并保管,由典当行实地看房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典当价格后,签署房产典当贷款合同和房产抵押合同,办理公证,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并拿到他项权证后,典当行即可向典当人发放房产典当贷款。
在办理房产典当时,典当人应注意已经抵押的、被查封的、将要拆迁的房产是不能典当的;典当贷款到期后,典当人应及时办理续贷或还贷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归还贷款后,典当人应要求典当行及时注销抵押登记,拿回所有的房产资料,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流程:
1、出当人申请典当;
2、典当行受理验证、调查确认;
3、出当人与典当人签订典当合同,按典当规则确定典期、典金、典息及综合费用等双方进行他项权利登记(典当人夫妻双方及年满16岁自然人均到场签字);
4、出当人将所典房屋钥匙交典当行保管,由典当行开具正式发票,支付典金;
5、典当期满,出当人还回典金,赎回所典房屋,否则,典当行作绝当按典当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