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家、是窝、是避风港。
在公证处,80%以上的公证,都与房子有关,房产公证正在“发热”。
究竟什么样的房产需要公证,该怎么办,得注意哪些呢?
案例一为儿女买房 公证才安心
张燕的独生女小华,今年要和相恋两年的男友刘刚结婚,可他们的婚姻之路被一套房子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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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家不富裕,每月工资1800元左右,让他首付个十几万贷款买房,他想都不敢想。刘刚父母在农村,帮不上他。小华家在长春,经济条件较好,她就是看上刘刚能踏实过日子,一心要嫁给他。
眼看婚期将近,房子还没着落,张燕提议,娘家可以买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让女儿和女婿居住,可是……
小华小时候,张燕就和小华爸爸离婚了。张燕觉得,男人都不可靠,现在说对女儿好,谁能保证5年、10年后也能对女儿好?万一以后他跟女儿抢房子怎么办?
“去做个婚前财产协议?”可张燕转头又想,这样会让女婿心里不舒服,不利于俩孩子生活。
这时,一个老工友跟她说,不如去问问房产赠与吧。
上周,张燕来到家附近的公证处咨询,公证人员告诉她,房子是她给女儿买的,署名是女儿,婚前买房且付全款的,本身就是女儿个人的婚前财产,不涉及婚后再分。如果是贷款的,首付是谁拿的就是谁的,婚后贷款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夫妻共担。
随后,公证人员为张燕及其女儿办理了房产赠与公证。
记者从公证处了解到,近几年,房子成为人们财产中最重头的一部分。房子归属问题,成为备受瞩目的焦点。
关注房产公证的问题,特别是赠与公证的相关事宜,很多五六十岁的家长来咨询。毕竟让“80后”花几十万去买套房子,几乎是不可能的。可父母赞助又怕房子买完,孩子婚姻不幸福,分手时出现房产纠纷,房子怎么署名、什么时候买、怎么办公证,逐渐被很多待婚青年的父母重视。
案例二 老人遗产 兄妹“公证”分
老赵家有4个儿女,且都过了不惑之年。10年前,赵老汉老伴过世,赵老汉住着一套160平方米位于繁华路段的房子。小女儿和女婿陪在老人身边,负责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其他3个子女每月付给老爸赡养费。
今年3月,赵老汉去世了。房子该咋分呢?小妹妹认为,她陪着老父亲那么多年,至少应该得到房子的一半。但其他子女觉得,房子就是父母留下的,应该分4份。
后来,几个人口头答应,房子给老妹妹1/3,其余的部分,另外三个人平分。可中间一个人又变卦了。
这让他们想到,小时候,家里穷,一块糖分4份的事儿。不过,房子和糖可不一样,几个人僵持着,原本还经常串门,现在都不怎么来往了。
为此,大姐找到律师咨询。律师给出意见:去公证处办理。老人留下的房子,按照几个子女的要求,可以把结论落在书面上,有了法律效力,就不怕谁再变卦了。
就这样,兄妹4人来到公证处,房子的分割按照小妹妹多出20%为定,小妹妹继续住该房,只是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余房款给其他哥哥姐姐。
公证过程很简单,4个子女都到场了,一上午就办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