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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出资购房 赠与还是借贷
    发布时间:2017-02-19 23:19:25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2,159 ℃

    很多刚刚结婚的年轻情侣,没有房产。这个时候有一部分新婚夫妻会选择贷款购房,也有一部分会选择让父母出资购房。那么,面对父母的出资购房究竟算是赠与还是借贷呢?

    父母出资购房 赠与还是借贷

    原告季某与被告陆某在2013年7月登记结婚,因为刚刚工作不不久,二人也没有多少资金,在向银行贷款与让父母出资上,季某与陆某选择了后者。在2013年8月陆某父母向父母说明原因,让其转账70万元用于买房,在2014年6月陆某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费用,并且将房屋产权登记于原告季某和被告陆某两人名下。但是,感情不可能一直不变,婚后,陆某与季某感情出现破裂,二人的矛盾不断的升级,原告季某于2016年起诉要求离婚。

    在法庭上,就购房所使用的70万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引发争议。在举证期间,被告陆某向法庭提交了借条一份,向法院证明买房时的70万元是父母向原、被告双方的借款而不是无偿赠与。但是原告则认为,被告父母的出资是赠与,借条是被告在双方有了矛盾后离婚诉讼期间补写的,不应是共同债务。法院通过调查,借条填写时间无法确定。

    法院通过反复斟酌,这是被告父母对双方的赠与行为。父母为解决和改善子女居住条件而为子女买房出资,是基于双方之间的血缘亲情,其本质是以亲情为基础的赠与行为,不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

    沪律网提示:婚后购房,由父母出资是比较敏感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如果证据足够的话,可以认定为借贷。但是大多数父母都是为了子女的幸福考虑,往往会忽视这样的问题。导致对蒲公堂时,认定为赠与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上海婚姻律师表示:刚刚工作的情侣想要结婚,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房子的问题,毕竟要有一个属于俩人的空间。绝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或改善子女的住房问题,希望子女过得幸福,而不是有朝一日要求他们偿还,可是,作为子女来说,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上来说,父母出资购房时,一定要较为明确的表示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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