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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办理须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0 ℃

  办理房产公证须知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应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出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公民出租房屋,须提供《房屋出租许可证》,法人出租房屋,须提供《房屋出租经营许可证》等。

  承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八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等。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当事人应携带房产赠与合同,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证等。

  受赠人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等。

  房产委托公证: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交载有明确期限和权限的房产委托书,并提供下列材料: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八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

  房产买卖契约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买卖契约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机关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可由受托人代为办理。应携带房产买卖契约,填写房产转让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有共有人的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房屋产权互换协议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互换协议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机关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可由受托人代为办理。应携带房产买卖契约,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房屋所有权证、转让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有共有人的需共有人同意并在房屋产权互换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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