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房产公证后的支配权属于谁?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7 ℃

  我姐夫因车祸于08。8月份去世,经与在职公司调解得到赔偿33万元补偿款后补偿款她们家庭内部做出分配:具有继承权三人平分(妻子,儿子,母亲)内部一达成一致,无异议(签有内部私人合同) 。 但有一条件是要求我姐姐将现有购房公证为:我姐儿子80% /我姐20% 才能将补偿款母子应得的22万中扣留的5万交还(房产现在我姐姐名下,我想她们家庭内部扣留补偿款应该不合法吧? ) 因现在经济生活困难,如果房产按照合同要求公证后,我姐姐是否还具有房产的支配权(如变卖等)。

  律师解答:

  有,但只有20%的支配权。

  相关法律知识: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支配权的特点主在于:

  第一,权利人可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以满足其利益需要;

  第二,具有排他性,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碍其对客体的支配。

  第三,对应义务的消极性。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