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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 共有房屋怎么过户?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0 ℃

  什么是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

  是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在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离婚房产过户办理程序其实是简单的,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其实离婚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不管出于哪些原因离婚,那么在一起住过的房子如果需要过户的话,怎样办理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呢?需要些什么材料呢?一起来看看吧!

  具体的过户流程是什么?

  (适用于离婚协议上有明确的产权归属的情况)

  1、办理地点:

  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2、所需材料:

  ①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③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需时间:

  办理当天拿房本

  4、所需费用:

  收取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注:①离婚协议书上,应明确写明房屋的地址、产权归属等具体信息。

  ②离婚协议书中无房产,但实际婚内有房屋活房屋自然状况描述不清但是房屋产权归属已经明确的,应由原夫妻双方到场并签订补充约定,明确房屋地址、确定房屋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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