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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房产过户的流程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7 ℃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费用:

  证明财产为继承、赠与的,接受益人按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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