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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赠与房屋过户手续办理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5 ℃

  直系亲属赠与房屋过户手续办理

  网友咨询:

  我买了套房子当初房产证上登记了父亲的名字,现在想通过亲属赠与过户到我的名下,另我有一弟弟,过户时需要准备什么证明吗?

  律师回答: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携带房屋买卖双方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1、4%的契税

  2、5.5%的营业税

  3、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4、80登记费

  5、20配图费

  6、1%的个人所得税

  7、交易费是每平方6元

  一般来说是5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根据通知,2009年6月份开始,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须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有三种情况可免税。

  房屋过户可免税情形:

  一是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兄弟姐妹;

  二是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人。

  市地税局人士表示,以前,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不管直系亲属还是陌生人之间,都要征收个税,这次国税总局发文明确,直系亲属赠予房产免征税,而陌生人之间赠予房产征20%个税,目的是打击市场偷逃税的行为。

  据了解,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征收个税时,其应纳税额为房产赠予合同上标明的赠予房屋价值减除赠予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予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赠予合同未标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额。

  目前,房屋赠予缴纳个税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按差额征收20%的个税,但需列支装修等相关扣除税项的合法凭证;第二是无法提供相关合法凭证,按房屋价值总额纳税,普通住宅按1%的税率征收,而非普通住宅按1.5%的税率征收。

  另因为有兄弟姐妹,最好让你父亲给你出具个收到房款的收条,否则今后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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