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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审核和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8 ℃

  文章主要介绍房产过户审核和变更登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过户,房产过户审核和变更登记,房产过户审核等相关信息咨询。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手续的,应当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手续的,应当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登记机构,由房地产登记机构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

  房地产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应当在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移交申请过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完成,并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通知房地产受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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