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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之购房常识篇(二)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5 ℃

  文章分析了房产过户之购房常识:央产房上市该如何定价、央产房遇到“超标”如何处理、央产房上市交易费用有哪些;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过户,房产过户之购房常识,购房常识等相关信息咨询。

  ······接上文

  三、央产房上市交易费用有哪些

  央产房交易的过程会有两部分费用,一部分是交易过程中的税费,一部分是定点经纪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当然如果所有手续都自己办理,就不产生这部分费用了。

  1.交易税费(由国家相关部门收取)

  (1)标准价补成本价

  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出售人可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再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

  (2)买卖双方需缴纳的税费

  卖方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成交价×0.05%

  营业税:房屋购买后不足一年欲上市出售的,需要缴纳营业税。

  具体公式:营业税=(成交价-住房补贴面积标准部分的经济适用住房款-已支付的超标处理款-向财政或原单位缴纳的款项和税费)×5.5%

  买方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成交价×0.05%

  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面积×当年房改成本价×1%

  契税:成交价×1.5%

  买卖双方需缴纳的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工本费等根据各区规定,三项费用总和大约为100元左右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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