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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手续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5 ℃

房地产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a.签订书面转让合同;b.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c.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d.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e.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f.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g.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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