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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涨价业主加价 买家可要求继续过户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0 ℃

  关键词:业主毁约

  课代表:蒋奇政

  知识点

●二手房买卖房合同勿忘约定违约赔偿责任。

●合同上需明确过户时间,确保尽快过户。

> >课堂提问

  读者张小姐:最近选中一套二手房,已和业主签好了合同,也预付了定金,但之后又接到业主通知,市场行情看涨,房子要买的话就加价,不要的话就退还定金,请问我如何保障自己的应得权利?

> >课堂答疑

 惠州市尚典律师事务所邹朝贵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当事人已和二手房业主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交付了定金,是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业主对张小姐提出加价或退定的行为属单方面违约。目前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让二手房业主偿还双倍于定金的违约金,另一种是让业主继续按照协定的合同继续交易。

  据此,邹律师提醒购房者,购房人在与二手房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尤其要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其次,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慎重签订合同,在合同上需明确过户时间,确保尽快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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