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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不过户 房屋的所有权归原主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9 ℃

    买房不过户 房屋的所有权归原主

    市民王小姐问:我有一套商品房,卖给了赵某,已经钱房两清。因为我购买商品房时间较短,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我有什么风险,应该怎么办?

    沈英华律师答:你方风险较小,买方风险较大。依照《物权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买房未过户,不产生物权转让效力,物权仍归原主,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因此,在办理过户条件成就的时候,你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买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你办理过户手续。

    此外,在过户之前,如卖方欠债,法院仍可以对该房采取强制措施;如买方欠债,法院可以要求卖方协助执行。

    买二手房不过户要小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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