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良井人生哥生前有一套房子,由5子女中的二子阿强居住。生哥过世后,其他二子想在该房旁建两栋房子,被阿强拒绝。2009年,阿强被母亲、兄弟、妹妹告上法庭,败诉后却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近日,惠阳法院法官再次邀请阿强一家人调解。最终,阿强的兄弟、妹妹放弃赔偿款,阿强只需支付母亲3万元。阿强同意把被拆房屋后面的祖屋分给其他两兄弟。
因建房起纠纷
生哥是惠阳良井人,与妻子阿娣共同养育了5名子女,即长子阿送、长女阿香、二子阿强、三子阿良以及二女阿燕。上世纪80年代初,阿娣与生哥取得位于本村的288平方米土地,盖起占地14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建筑面积共350平方米。
不过,早在生哥建房前,他和妻子及其他4名子女在1970年代就已随逃港潮移民到香港,只有次子阿强一人留在村里。大哥阿送说,他和父亲多次想让阿强移民香港,但二弟坚持留在家乡。于是,父亲的房子一直由阿强居住。阿强结婚后,逢年过节及节假日,从香港回来探亲的亲人与阿强团聚。“以前大家感情很好,一家人相互帮助支持,村里人也很羡慕。”阿送说。
2004年12月,父亲因病去世,于是,母亲阿娣多次召集5名子女协商如何继承房屋遗产的事宜,但阿强要求暂时先不要分割房产,理由是分割后没地方住,而且,家人以后从香港回来后,一家人还有地方住。
阿送说,当时考虑到阿强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于是,家人同意房子一直由阿强居住至今。
2009 年7月,阿送与三弟阿良要求在父亲留下的房子旁空地上建两栋房子。“那里有一块地,是村集体的,我当时花了2万多元用围墙圈起来1000多平方米。地不是二弟的,但他拒绝让我们建房。”阿送说,他们当初并不想分割房子,只想重新建房。另外,由于他们已更改为香港户籍,无法报批建房,需由阿强配合帮忙,但阿强拒绝了。
官司打了五年
为说服阿强配合大哥、三弟建房,阿娣找阿强理论,却被儿子赶了出来。
2009 年底,被激怒的大哥阿送率先发难,他召集母亲、其他三名弟妹一起起诉二弟,其间长女阿香主动放弃遗产继承权未参与起诉。而主要诉求是父亲留下的房产该由母亲、其他子女共同继承分割。惠阳法院主审法官称,2010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因属于家庭纠纷,法院主张当庭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大,无法调解。
2011年春节后,阿强将房屋拆除,其行为再次激怒了家人,阿送等人要求对350平方米的房屋以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折款后进行继承,家人多次讨论后,最后降至1000元/平方米。
不过,由于房屋被拆后法院无法对房屋估价,只能参照良井镇相关征地补偿标准折算,折算价格是590元/平方米,折款为17.7万多元。
2012年底,惠阳法院判决作为第一继承人的阿娣继承8.8万多元,其他余款由4兄弟姐妹平均分割。因阿强拆除了房屋,折款由他支付。
阿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惠州中院,2012年底,惠州中院经审理后基本上维持了一审原判,只是财产分割的数额方面有调整,阿娣应获5.3万元继承款,阿送等人分别得到8800多元。
因阿强不服判决,惠阳法院一直无法执结此案。“因涉及到亲情和法律的平衡,我们商量后还是决定让双方坐下来谈,相互妥协。”惠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如是说。
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6月30日上午,在惠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阿娣、阿送以及阿强夫妇再次坐在一起。已经79岁的阿娣坐在两个儿子中间,兄弟俩隔着母亲再次争吵起来。母亲不停地打断他们说“不要吵,好好说”,时而擦拭着眼角的泪水。兄弟俩说到动情处也潸然泪下。
阿送说,“我和亲弟弟打官司,并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房子,因为我们打官司花的钱比他赔给我们的钱多得多。我就是为了一个‘理’字,他怎么这么不讲理?而且,他不能这么对待母亲。”
经过法官们的协调,阿送说,“我们不要再建房了,只需要在父亲留下房屋后面的四间每间20平方米的祖屋,我们对它们很有感情,希望给我和三弟。”对此,阿强说,他可以不要祖屋,但折算的房屋款他不能按照法院判决给家人。经过协商,阿娣获得的5.3万元降至3万元,其他兄弟姐妹则放弃8800多元的继承款。
在协议上签字后,一家人都没有笑容,也没有握手。未来他们会怎么生活?对此,阿强说,“我的家门永远为家人敞开着,他们从香港回来,还可以住那里。”可是,亲情还会像以前一样吗?对于这一问题,阿强吸着烟,沉默不语。
阿送则感叹,“本是一家人,却打了五年的官司,大家都精疲力尽,我们也成了村里人的笑话。虽然我们还是兄弟,但一只玻璃杯打破了,黏上去还是原来的样子吗?”
本是一家人,却打了五年的官司,大家都精疲力尽,我们也成了村里人的笑话。虽然我们还是兄弟,但一只玻璃杯打破了,黏上去还是原来的样子吗? ——— 大儿子阿送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