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22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南京房屋继承登记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0 ℃

  南京房屋继承登记办理程序

  一、申请登记程序:

  配图(二楼测绘窗口)—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交费领证(三楼发证大厅)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

  3、其它相关资料。

  三、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房屋所有权证;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遗嘱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6、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备注:

  房屋已抵押的,继承时还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四、收费标准:

  1、住宅:

  登记费:80元/套(非成套:8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房屋无变化);

  房屋测绘费:1.0元/平方米。

  注:不足50平方米,测绘费按定额标准80元/件。

  2、非住宅:

  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房屋无变化);

  房屋测绘费:商住楼:1.5元/平方米;

  工业厂房:1.2元/平方米

  综合楼及其它:2.0元/平方米。

  注:不足50平方米,测绘费按定额标准140元/件。

  五、工作时限:

  测绘:自受理后次日起,城区10个工作日,郊区15个工作日;

  产权登记: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

  如需了解更多房产继承的相关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什么情况会丧失房产继承权?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否继承

房产继承应注意避免的认识误区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