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地价评估:
1、制定或更新大中小城市或镇的基准地价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作价入股时;
3、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
4、企业改制,组建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或核定企业资产时;
5、企业兼并、破产、清产核资需核定土地资产时;
6、司法仲裁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时;
7、需按土地资产额征收土地税费时;
8、依照法律法规需进行地价评估时。
上述第2项的土地抵押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农村建设用地中的乡镇企业用地以及荒山荒地价格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