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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地产价格评估应提供什么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2 ℃

产权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申请房地产评估时,应先填写评估申请书,并与评估机构签定委托协议书,若委托他人代理评估事宜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单位办理评估时,应提供有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报告、装修明细和固定资产明细帐目等资料,及企业营业执照。个人办理评估时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装修明细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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