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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房产赠与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82 ℃

  一、房屋赠与要符合什么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赠与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哪些

  1、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契税:评估额的1.5%;

  (2)交易费:6元/平米;

  (3)登记费:80元;

  (4)评估费:评估额的0.5%;

  (5)公证费:评估额的2%。

  2、按照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原文标题:2016房屋赠与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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