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叔叔六十多岁了,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一直非常疼爱我。一天,叔叔拿出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要我签字,协议规定由我给他养老送终,将来他的房产和存款都由我继承。因为我父亲兄弟4人都还健在,我另外两个叔叔也都有孩子,为了防止横生枝节,叔叔让我暂时保密,说等他去世了再把我们的协议公开。这等于协议是秘密签订的呀!我签了字,可心里一直嘀咕,这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继承法》“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规定,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法律并没有证人证明的要求,因此,公开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效力。你把与叔叔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压在箱底没有任何不妥,你和叔叔之间光明正大,没有见不得阳光的东西,不存在秘密协议的问题。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的规定,遗赠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只要你今后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对你叔叔生养死葬的义务,你就有权根据协议接受你叔叔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