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赠与登记办理程序
一、申请登记程序:
配图(二楼测绘窗口)—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交费领证(三楼发证大厅)。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合同。
非成套房屋应提交受赠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和赠与合同复印件。
3、其它相关资料。
三、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权属证书;
3、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4、赠与人(产权人)、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赠与合同(非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合同,必须经公证处公证。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采用规范性赠与合同文本,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家庭成员指产权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公婆、儿媳妇、岳父母、女婿);
6、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7、委托书(赠与合同未经公证的,赠与人、受赠人必须到场办理手续。若赠与合同已经公证,赠与人可以不到场,受赠人不能到场的,可出具委托书,应提交受赠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赠与合同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四、收费标准:
1、住宅:登记费:80元/套(非成套:8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3元/平方米。
2、非住宅: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5元/平方米。
五、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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