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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房屋可否拿来抵押吗?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4 ℃

  网友提问: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

  律师回答: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可见,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但《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虽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将房屋拆除后以建筑材料还债,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也是一种浪费。而且,最高法院曾专门作出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据此,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也存在障碍。另外,国土资源部“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的规定,限制了农民对房屋的买卖。因此,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一般不愿意接受借款人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建议你向信用社提供其他担保,一般情况下不要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一百八十条

  (七)只要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均可以设立抵押。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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