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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防止一房二卖?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86 ℃


  问:我最近看了套房子,但是开发商那边没有预售证原件和复印件,说是拿去换2007年的新证了,只告诉我一个预售证号。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吗?

此外,他们的项目整体前期已抵押给工商银行了,按揭银行他们指定为招商银行。我怎样从工行解押,以防二次抵押、一房二卖的情况?

  解答:目前,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房屋管理局通常要将其他“四证”暂扣以防止开发商将出售的房屋抵押,所以开发商通常只有预售证原件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四证”暂扣单;对于您所说的开发商换预售证之事,您可以向当地房屋管理局咨询。

当您的房屋要办理小产权证时,由开发商向工行还款,工行解押,再小产权证办理,最后招行对房屋再次抵押;在这个过程中,买受人最多就是督促,实际上起不了什么作用。

其实,只要《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备案,基本上就可以防止“一房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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