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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41 ℃

  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的条件
  房地产抵押权的提前实现,是指在债务履行期满之前,由于其他事由的出现,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从而对其债权优先受偿。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的条件如下:
  1、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

  2、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
  3、抵押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
  4、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事由。
  在房地产抵押提前实现后,所得的价款,如果抵押双方同意,或者抵押人已经死亡、破产的,可以提前清偿;否则,应将价款提存,以保证主债权到期后可获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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