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集体土地房产不能抵押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3 ℃

襄阳区峪山镇王先生:我家的房子属集体土地,已取得房屋产权证,问该房产是否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管理局窗口抵押部朱丹:王先生的房产不能进行抵押登记。《物权法》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故在其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也不得抵押。
目前,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抵押,仅限于厂房。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