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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贷款方会同有关部门有权处理抵押物、质押物?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81 ℃

答:借款人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死亡,其合法担保人拒不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或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方有权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抵押物、质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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