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过程。对于房产抵押登记过程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办理事项:房产抵押登记
设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批准条件:符合《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批准数量:无限制
申报材料:
一、需填写的表格
房屋他项权利申请登记表;
二、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证);
3、经已备案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4、房地产抵押合同;
5、借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债务合同;
6、个人: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或单位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职代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
7、个人委托代理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8、其他相关书证。
(抵押人及配偶必须到场,以上材料全部带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
办理程序:
业务受理科(查档、收件、受理、初审)→→房产登记科(复审、缮证)→→收费发证科(收费、发证)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房产抵押手续费(鲁价费发[2002]171号):
住 房:抵押金额在50万元以下150元/套;在50万元以上300元/套。
非住房:抵押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0.7‰;在2000-5000万元0.175‰;在5000-10000万元0.105‰;在10000万元以上0.035‰。
2、抵押登记费(鲁价费发[2002]172号):80元/宗。
房产抵押登记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