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在同一路段或同一区域内,买家购房有很多选择,因此,对于一家有抵押的楼盘和另一家没有抵押的楼盘,一般买家的心理是,首选没有抵押的楼盘;即使一个有部分抵押的楼盘与一个完全没有抵押的楼盘,一般买家也会选择后者居多。总而言之,由于买家对抵押房的认识不清,大家总觉得,凡与“抵押”二字沾上边的房子都不是好东西,为免麻烦,一般都不会购买抵押房。
正因为买家有这样的心态,手上房子确实有抵押情况的发展商也担心,一旦让买家知道抵押房的事实会流失客户,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发展商一般都不愿意公示抵押房的事实。其实,抵押房的情况很普遍———市场上绝大部分的发展商都会向银行融资贷款,一般做法是,发展商将未售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套取现金作为周转资金,进行后续项目的建设或开发新项目,而且这一融资做法将会长期存在。
买家对抵押房有三大误区:
■误区一:抵押房越多,发展商财务越有问题,这房子越不能碰。
银行在贷款给发展商之前,必须对发展商的资质进行详细审查,如果银行认为发展商的资质好,信贷诚信度高,银行可以批出更大一批贷款,否则,银行批出的贷款额度会小一些。
■误区二:所有抵押房的抵押涂销手续都是一样的。
在建工程抵押房和现楼抵押房的涂销手续是有细微差别的,在建工程抵押房的解押,需要发展商先还一笔钱给银行,赎回契约,发展商才能去房管局办理抵押涂销手续。但往往在建工程的抵押是整栋抵押、整层抵押或几层一起抵押。由于解押手续非常烦琐,银行一般不接受单独解押某一套房子,他们更希望能一次性解押或整批房子一起解押,因此,业主要小心某些发展商在一定期限内办妥抵押涂销手续的诺言。至于现楼抵押,是以套为单位进行抵押的,售卖方则可以比较方便地解押。
■误区三:抵押房不能销售
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明文规定发展商不得售卖抵押房,发展商出售抵押房的条件是:
1、银行出具委托出售证明书;2、发展商不隐瞒抵押房事实。
另外,若买家看中那套房子刚好是抵押房,衡量购买与否的标准是,首先要从多方面了解发展商的资质和诚信度,一般品牌好的大型发展商,只要在《认购书》上将解押和付款时间写得更具体一些,而且发展商没有刻意隐瞒事实,一般都可以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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