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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子妻子不同意能否作抵押?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83 ℃

【问】我与我先生结婚四年,婚后,我们买了一套二居室的房子,产权证上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因我们做生意需用钱,先生想用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但我不同意。请问,如果我坚持不同意,我先生可以把房子单独抵押出去吗?

【解答】不能。共有的财产只能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下才可以抵押,否则抵押无效。
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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