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咨询:借款申请人除可以到建行济南市分行任何“个贷”经办网点,还可到开发商银企联络员处,对该种贷款的具体种类、期限、额度、利率水平、还款方式等进行咨询,并索取有关资料。
(二)受理:借款申请人可以在与房屋出售方签订购房意向书,缴足定金后,到贷款建行或银企联络员处领取贷款申请表,申请表填妥并由保证人签章后,连同要求备齐的各种资料一起报送银行,也可由银企联络员统一报送。
(三) 审查审批:信贷人员在对客户书面资料进行初审后,对借款宴请人的资信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第一责任人调查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银行贷款承诺书,承诺书有效期为壹个月。
(四) 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借款申请人凭银行贷款承诺书到出售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缴付30%以上的预付款,然后凭购房合南正本、缴款收据、承诺书和个人私章到贷款建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同时缴付有关费用。借款合同经借贷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贷款资金划转到开发商帐户同时,借款人领取有关合同文本,并按还款计划要求,从贷款当月开始还本付息。
购房贷款步骤
当建行审查同意贷款后,将委托按揭事务中心为您代办贷款所有手续,当您接到会签通知后,请您按以下步骤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步 借款人(购房人)持有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半寸方章及建行活期存折)进入签合同地点——按揭事务中心。
第二步 借款人(购房人)请按指示路线到合同会签就座,听取律师讲解借款等合同文本。
第三步 借款人(购房人)在按揭事务中心大厅保险柜台及收费柜台递交建行活期存折,缴纳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费用。
第四步 借款人(购房人)缴纳有关费用后凭收费单据到会签室领取本人的借款等合同文本,并请留心核对合同文本内容。
第五步 借款人(购房人)若错过借款合同讲解专场,请自己阅读合同文本。在阅读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到咨询柜台提问,您将会得到妥善的解释。
第六步 借款人(购房人)如认为合同没有什么问题,请您在所有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并填写签订日期。
第七步 借款人(购房人)办妥以上事项,请将您的所有合文本,送交律师审阅。
第八步 借款人(购房人)有关借款签约手续已办妥,按揭事务中心将尽快为您办理有关抵押签名手续,并通知银行为您放款,请您放心回家。
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不在同一户口中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合法的购房合同;
借款人预付3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如家庭财产证明等)。
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