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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3 ℃

  网友提问:

  我于2006年在荆门市掇刀区购买住房一套,楼层为6楼,即顶层;其上还有隔热层,隔热层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现在房子有渗水问题,原因为:隔热层屋面的质量问题导致6楼产生渗水;开发商属于个体开发商。

  请问:1、现在的责任问题是否属于由开发商承担? 2、若开发商不予理睬此问题或者拒绝修缮,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来起诉此开发商?或者得到以及相关的赔偿?3、开发商对于房屋质量是否终生制?

  谢谢!

  沪律网李丹律师:1、对此问题需要进行鉴定,如果确实是房屋质量问题鉴定结果就是非常有利的证据;2、如果鉴定是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收集证据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相关损失。3、开发商不是对房屋质量终生负责,这是有期限的,要看你的购房合同是如何约定的。4、民事诉讼重在证据,建议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欢迎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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