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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险有望“大变脸” 保费首次改为按年缴纳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1 ℃


房贷险有望“大变脸” 保费首次改为按年缴纳 房贷险有望“大变脸” 保费首次改为按年缴纳

被众多房贷借款人声讨为“客户买单,银行保险公司受益”的房贷险正面临着一场新的革命。昨天,农业银行大张旗鼓地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房贷保险创新措施。从7月18日起,凡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上海等24个省(市)分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并向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或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购买房贷保险的客户,都将体会到新的变化。
  
  借款人一次性缴纳大笔资金,去防范地震、火灾等概率非常低的房屋受损风险,这种强制性购买的房贷险曾被中国消费者协会列为“霸王条款”。随着今年3月17日央行房贷的加息、房贷提前还款的到来,房贷险的退保潮也紧跟而至。一位保险公司的人士称,从3月份以来房贷险退保高达30%到40%,原来稳赚的房贷险发出预亏警报。
  
  农行房贷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于贷款风险的考虑,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明文规定,必须对个人房贷进行保险。但是考虑到目前房贷险的不足之处,农行从今年初开始着手开发房贷险的“创新版”:
  
  一是首次将保险费由一次性缴纳(趸缴)改为按年缴纳(年缴)。以一笔30年期、50万元的贷款为例,若采用趸缴方式,按照北京市场目前的保险费率,借款人需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几千元,而采用年缴方式,借款人第一年只需支付300元保险费。
  
  二是保费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年缴方案下,保险金额对应于贷款余额,由于贷款余额最多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随着贷款按月偿还,保险金额逐年降低,保险费也逐年下降。
  
  三是免除了各种复杂的退保手续。改用年缴方式后,若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由于以后年度保险费尚未缴纳,无须履行退保手续,尤其适用于提前还贷的借款人。而且,年缴方式计算公式不如趸缴方式复杂,借款人可以自行计算,便于核实保费。
  
  四是将以往为单一财产保险的房贷险,变为以人身险作为房贷险的主险。当借款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还款能力丧失或下降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用于偿还借款人所欠银行贷款本息,改变了过去借款人发生意外伤害后仍需由其本人或其财产共有人继续供款的困境。
  
  此次银保携手在全国大多数地方推广,尚属首次。有关专家则表示,个人房贷业务由于数额高、不良比率低,早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争夺的“香饽饽”。而农行此次率先出击,很有可能拉开银行业和保险业对房贷险改革的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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