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14
一读者问:我们小区前面建了一栋楼房,将我们的采光堵住了。我们去找有关单位,他们所给我们每户一次性赔偿2000元的电费。请问,关于采光权的赔偿,国家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答:虽然《物权法》《民法通则》都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方因影响相邻一方的采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是对采光侵权案件中受损失方的赔偿方式,标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法院在审理采光权案件中陷入法律盲区,采光权的赔偿无标准的尴尬该地。目前,我国法律没有一个侵犯采光权而进行补偿或者赔偿标准的明确规定,由于难以量化赔偿,只能是一个适当的补偿,而这个适当性又根本无法平衡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