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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的房屋被抵押是否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1 ℃

      王女士咨询:我承租了一套房屋,之后出租方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催款时我才知道此房被出租方抵押的事实。因出租方未归还已到期的贷款,银行通过法定程序将房产拍卖。请问租赁合同未到期,我是否有权继续租赁此房?

      公证人员解答:承租人王女士有权继续租赁此房。

      我国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因王女士承租房屋在先,出租人抵押房产在后,所以承租人王女士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即使银行实现抵押权时通过法定程序拍卖该房屋,王女士的租赁合同对买受人继续有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八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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