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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养活自己 你能接受吗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6 ℃

  近日,国家正式出台“以房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引发市民热议。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10多位市民,只有一位老人表示能够接受。

  养老险成热话题

  昨天下午,在和平门外东侧环城公园,10多位老人正在讨论着养老这个并不新鲜的话题。66岁的骆师傅说:“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等咱们这一茬彻底老了,娃们养活4个老人,负担太重,要是谁再生个病,娃们根本承担不起。”“你有三套房子呢怕啥?现在不是有以房养老保险了么,我准备将来就走这条养老路子呀。”57岁的冯师傅说。

  “把房子抵押出去相当于租出去,然后按月拿钱,还多了一份收入,生活不是过得更好吗。”63岁的吕师傅给66岁的兰师傅说。兰师傅则说:“这事我不干,心里没底……”

  首只“以房养老”险产品获批

  针对老人们讨论的这个热点话题,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说,“以房养老”保险就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指的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自己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但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去世;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者。

  这位负责人解释,“以房养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保监会从2014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启动保险版“以房养老”的试点工作,试点期为两年,面向对象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独立产权的老年人。直到今年3月27日,国家保监会批复了某保险公司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条款,这是国内第一个保险公司获批的“以房养老”产品。

  “以房养老”并非适合所有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客户经理王先生说,将房屋处置权转移给保险公司,可以说是对传统养老观念的挑战,所以以房养老并不是适合所有的人,它可能主要适用于鳏寡孤独老人,这类人群没有遗产继承或纠纷方面的问题,同时他们要改善生活质量,过好晚年生活。

  还有一类是家中有多套房产,家庭收入也较好,但是子女由于工作繁忙或出国深造等因素,暂时没有办法一直在身边照料自己的老人。据悉,目前,西安市还未获得“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城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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