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抵押房屋 擅自出租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3 ℃

案例:一年前朋友向王先生借了一笔钱,约定半年后归还,并约定将其所有的一套住房抵押给王先生作为借款的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事后这位朋友没能如期归还借款,王某曾催讨多次无果。后来他发现借钱的这位朋友将抵押给他的房屋出租了,无奈只得求助律师。

律师点评:首先房产抵押须办理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无效。如果抵押有效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已抵押的房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或出租,同时出租所得的租金应当用于清偿担保的债权,所以王先生有权要求朋友用租金来还归还借款。如果王某的朋友不同意,他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朋友无法归还借款的,他可以从处分该抵押房产的款项中优先受偿,不足部分还可再由借款人要求清偿。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