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某大学副教授卢某两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期间,卢某为讨要欠账,指使他人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25日,卢某因非法拘禁罪被二七区法院决定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三年,拘役四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5000元。
卢某今年54岁,女,郑州某大学副教授,2005年5月,卢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几年前,市民顾某曾欠下卢某30多万元债务,双方发生纠纷。今年4月30日,卢某找到孙某等7人,要求他们帮忙向顾某讨要债务。当天中午12时许,孙某等人来到顾某居住的华淮小区,当顾某从外面回来时,几人上前将顾某劫持到一辆面包车上,拉到大学南路一家浴池的包房内拘禁起来。随后,卢某赶到包房与顾某商谈还钱事宜,并声称不还钱就不放顾某走。5月3日12时,顾某答应还钱,并让其儿子把房产抵押手续送到现场,然后一起去上海为卢某办理过户手续,卢某等人遂放心地带着顾某去饭店吃饭。顾某的儿子随即报警,卢某等人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