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同意以所购房屋(有合法所有权的现房)作为抵押物后,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须合法有效)购买自用住房,并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最高年龄为50岁、女性为48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均可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此保险不可单独承保,必须在办理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后方可承保此险。
投保人指申请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被保险人指贷款人,即贷款银行;保险人指保险公司。
投保人申请投保时要提供如下原件材料:
1. 现房销售合同、房屋产权证。
2. 抵押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登记手续(副本一份交存保险人)。
3. 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单。
4. 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5. 保险人要求的其他原始材料,如首付款30%证明书、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等等。
总保险费计算按照条款规定执行,例如:
假设某投保人投保时贷款本息共80000元,贷款期限是10年,每年还款8000元,保险期限10年,保险费率为2.5‰,则第一年年保险金额(S1)为80000元,第二年年保险金额(S2)为72000元,第三年年保险金额(S3)为64000,依此类推第十年年保险金额(S10)为8000元, 总保险费=(S1+S2+S3+……+S10)×2.5‰=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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