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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成立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7 ℃

  一、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的条件:

  1、公司名称上有“物业”字眼

  2、注册资金50万以上

  3、中级师3人以上(其中:工程类、会计类各1人以上)

  4、持有物业管理岗位上岗资格证人员5人以上

  5、首先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10人。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二、办理手续

  1、在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

  2、营业执照发证后的30天内到房管局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申领暂定三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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