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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职责将有统一标准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4 ℃

  今后物业要与业主签订服务合同将是统一的示范文本。昨日,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昨日在福州举行,明确今后我省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据了解,目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与省工商局制订我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即日就要印发实施。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我省服务合同各地不一,一些小区有签订合同,但合同规定的职责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有一些小区连合同都没有签订,这就导致了业主和物业之间权责不明确。新的合同实施后,这些问题将得以解决。

  据统计,全省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70%,新建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100%。截至2010年底,全省物业服务企业有近1200多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9家、二级资质企业69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近10万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

  ①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②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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