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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8 ℃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主要有哪些呢?本文提供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以及服务内容,可以全面了解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哪些服务以及应尽哪些义务。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主要有:

      1、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及傅人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5、至少每 6 个月应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6、提供优美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8、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时,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房屋、物业管理档案、财务账簿等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同时,业主委 员会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管理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其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一)是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管理;

      ④绿化管理;

      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⑥车辆道路管理;

      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是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三)是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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