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物业管理中涉及的法律文件有:
首先是业主公约。业主公约是小区全体业主的明示承诺,并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是全体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守则。这是基础性的文件,业主公约由业主大会负责制定,经全体业主讨论通过并签字生效。主要规定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事项,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承担的责任。
其次是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章程。是规范业主委员会行为的原则性文件,主要包括业主委员会的宗旨、组织机构、成员的选举方式及任期、主要职责权利、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报告制度等。
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还有物业服务合同,是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物业公司管理物业的依据,主要包括:双方的名称、委托管理的内容、范围和权限、物业收费的种类和标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期限、解约条件、违约责任等。
还有一类重要的法律文件就是物业管理公约,也称住用合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承诺共同遵守的行为守则,是对业主和物业公司权利义务的总规定。主要包括:物业公司的名称,所管理的物业及范围;业主名称和其物业位置;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种类;各种物业收费的标准,缴费的时间;业主的权利义务;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违反公约的责任;发生法律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对于实际生活中公约往往由物业公司一方制订、常出现不公平条款的情形,业主可通过自己的权力机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出。如果物业公司拒不修改,不公平条款是得不到法律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