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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和业主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6 ℃

  在物业管理公司方面,公司的一切活动应完全以法律条款为依据,并与业签定契约,双方都应共同遵守,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即房屋的所有人。业主的权利包括住宅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享有房屋出租的全部租金收入。有权自由出售、转让、出租自己的房产,不受别人干涉,并受法律的保护;有权使用楼内公用地方及电梯等公用设施;对本住宅楼和本住宅小区的各项公约有投票权;有权根据契约条款,监督管理公司及其人员的工作。业主的义务是应按照契约规定,交纳应分担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税金;应签订集体签订的公约。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

  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规章制度,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定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等。物业管理公司制定规章属于对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必须经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认可后,规章制度才能生效。这些规章制度不属于政府行为,没有普遍的效力,只在小区居民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其性质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

  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业主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业主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按照规章制度出面协调和解决,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物业管理是多方面的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管理能力,因此根据管理项目需要,一部分专项业务必须委托其他专营公司完成。比如将清扫小区街道和清理垃圾、化粪井的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和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

  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公司除享受上述权利外,也应承担下列义务:

  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接受管理委员会和小区居民的监督。

  重大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

  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契约一方享有的权利即为对方(业主)的义务,其义务则是对方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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