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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责任保险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3 ℃

  人保财险由此开发了上海最早的一个物业责任保险条款。在这个险种的风险分析书上,列举了因小区安全措施不当、或警告标识不明显,引起第三者滑倒、碰撞、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发生地震、暴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时,因物业管理、维护不善

  人保财险由此开发了上海最早的一个物业责任保险条款。在这个险种的风险分析书上,列举了“因小区安全措施不当、或警告标识不明显,引起第三者滑倒、碰撞、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发生地震、暴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时,因物业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灾害来临时本不应发生的损失”等 11种可能存在的风险。

  然而,这一新的保险产品,由于各种因素,一直难以在市场上普及推广。“尽管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险经纪公司,都认为它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可是从目前情况来看,的确不被人重视。”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团险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成宝分析认为,主要还是物业公司投保意识薄弱。

  业内人士分析说,“我国去年责任险保费收入在财产险保费收入中仅占3%左右,更何况是进入中国较晚的物业责任险呢。”

  “因为物业管理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问题很多,并且可能出现的问题也很复杂,保险公司很难对这些问题的复杂性进行量化,因此,由这些问题所带来的风险是保险公司所不能承担的。因而保险公司在对这一产品的宣传上,采取了相对谨慎的态度。”一家保险公司的一位资深人士这样分析说。

  去年下半年,天安在全国部分城市推出物业责任险。但据天安总公司客户关系管理部马国东介绍,与其他财产险险种相比,这一产品在全国卖得并不算好。“推出半年来,这一险种带来的全国保费收入仅20万元。其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这个产品在上海地区卖得不如长沙。”至于个中原因,马国东告诉记者,总公司目前正就此做分析。

  物业责任险,似乎又注定成为一个“不叫座”的“玩意儿”。前一阵,被北京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新华联家园的退保风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003 年4月份,悦豪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新华联家园的物业管理公司与当地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达成物业管理责任险的投保协议,为期一年,投保额4.8万元。3个月之后,该小区出现一处因管道淤堵而使泥水倒灌的事件,业主损失极为惨重。但保险公司称最多赔付2万元,并在不久后提出退保。经过多次交涉,最终结果是保险公司以风险实在太大为由,退还了3万多元退保金,而始终没有全额赔付物业管理公司在保险期内的损失。这个仅维持了100多天的物业管理责任险也就匆匆收场。

  2上海杨浦试点每户5元

  “物业责任险在上海不热销,主要是因为没有做大规模。”太平保险上海分公司综合部朱李向记者强调,在向市民推广这个险种时,保险公司不应是惟一的参与者。

  据记者了解,今年7月杨浦区富苑牧业、黎平置业和上工物业等100多家物业公司向太平购买了该险种。杨浦区已有占总数60%的物业公司投保了该险种,辐射的居民总户数达到20多万户,超过杨浦常住市民的一半,可收保费逾100万元。而在这个产品的推广期间,杨浦区房地局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据悉,太平和杨浦区房地局召集了物业代表共召开了10余次座谈会,专门协商适合杨浦区的具体操作方案。协商的结果是,目前杨浦区的方案以物业公司为投保单位、以户数为保费计算基础,具体收费标准为5元/户/年,在投保该险种的小区,如遇物业责任导致的“水管爆裂”、“天花板渗水”等事故,均可获得保障。事后,杨浦区房地局已下发文件,要求各房地办事处和物业管理企业对保险工作给予支持。

  不过,朱李告诉记者,在向整个上海推广时,未必都会采取不论小区情况“每户5元”的做法,这个收费标准是结合杨浦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不适用于上海所有的物业公司。在其他地区推广时,渠道方面也可能会有多种模式,包括争取街道委员会、物业管理协会、物业公司等单位的配合支持。目前,太平正在跟闵行等区接洽,争取更多的市民从中受惠。

  目前,物业责任险的作用已初显成效。在上海市遭遇台风“麦莎”影响期间,太平保险公司共收到报案9起,涉及居民百余户,目前已支付赔款约6万元,其中有1起人伤,其余多为房屋漏水问题。太平已对所有报案公司进行了电话回访,并对部分报案公司进行了现场勘察,相关后续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王成宝告诉记者,人保财险也正在与一些规模较大的物业公司进行接洽,相信该险种很快就会在更大的区域、物业管理更成熟的地方得到推广。据他介绍,人保财险与物业公司讨论费率时会参照各种因素,包括每次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营业收入、风险系数等。“说具体一点,小区地段、物业管理经验、小区以往出事记录、消防供电设备、离医院近远等因素都会成为制定费率的参考标准。”

  3引入“无过错责任”

  在分析困扰整个“物业责任险”市场发展的最关键因素时,王成宝表示,物业公司的保险意识之所以普遍不强,也与市民有一定关系。比如,许多市民碰到物业问题,尤其是小毛小病,往往选择自行解决,这客观上也使物业公司投保意识更为淡薄。

  物业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因物业公司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物业公司为减少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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