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物业服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7 ℃

从广义上来说,物业与房地产是同一个概念,指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但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来说,物业指正在使用中的或可以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备、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按照所有权的性质,物业可以分为公共物业(政府办公楼、公立学校、医院等)和非公共物业(企业、机构和个人的生产、办公、居住等物业);按占有形式,可以分为自用物业和出租物业;按使用性质可以分为商用物业、居住物业、工业物业、特殊用途物业。从存在的形式来看,物业可以是一个建筑群(如住宅小区)、一栋单体建筑(如住宅楼)或一个单元(如住宅单位),某宗物业的范围通常用产权的形式来界定。
  所谓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以商业经营的手段管理物业,为业主和承租人提供高效、优质和经济的服务,使物业发挥最大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1.权力界定原则
  2.经济合理原则 
  3.超前管理原则    
  4.业主至上原则
  5.专业化服务原则     
  6.公平竞争原则     
  7.统一管理原则
  8.权责明确原则    
  物业管理的目标
  对物业实行企业化、经营化管理,就是为了克服旧体制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实现物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具体来说,是为了实现下述目标:
  1.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2.发挥物业最大的使用价值;
  3.使物业尽可能保值、增值。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