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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房地产、不动产的区分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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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房地产、不动产的区分

“物业”、“房地产”、“不动产”三个概念常被交换使用,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

“房地产”一词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的房地产是指房屋、屋基地以及附属土地 。这些附属土地是指房屋的院落占地、楼间空地、道路占地等空间上与房屋和屋基地紧密结合的土地。广义的房地产是指全部土地和房屋,以及附着于土地和房屋上不可分离的部分。 从法律意义上说,房地产本质上是指以土地和房屋作为物质存在形态的财产。这种财产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租赁 权、抵押权等。

“不动产”一词译自英语real estate或real property。在英语中,real estate 具体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建筑物和房屋;real property具体是指real estate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位置固定,不可移动,通常又被称为不动产。从广义 的“房地产”概念来说,“房地产”与“不动产”是同一语义的两种表述。房地产的表述倾向于表明这种财产是以房屋和土地作为物质载体,而不动产的表述侧重于表明这种财产具有 不可移动这一独特属性,但两者所指乃同一对象。英语中,real estate和real property 可互译互称,两者关系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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