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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有“瑕疵” 业主“被收房”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7 ℃

  未入住的新房却发现门框歪斜、屋顶漏水等问题。位于二环东路附近一家楼盘的业主们要求修缮后再收房。开发商却发出交房通知书,称业主如果1月30日前还没有收房,视同为默认已收房。截至目前,仍有不少业主没有收房。昨天,30余名认为“被收房”的业主找到了开发商讨要说法。

  户主:自己被“自动收房”

  据业主称,有的家里天花板漏水严重。有的说门框窗框严重歪斜。有的说推拉门根本就推不动。

  昨天上午,一位户主向记者展示了2011年1月24日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一份《交房通知书》。通知书规定户主们必须在1月30日前收房,逾期则认为“自动接收房屋”。接收房屋后,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每天10元的保管钥匙的费用。

  开发商:四方鉴定合格可交房

  对于这些问题,该楼盘客服经理李学柏解释说,工程已经经过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四方鉴定,工程主体没有质量问题。户主家出现的问题都是房屋的“瑕疵”。业主收房后,开发商会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修复。一位业主要求开放商给出一个确切的修缮时间,修好再让业主收房。此项建议未被李经理采纳。

  李经理称,交房时间已在合同中写明,四方鉴定合格后就可以交房。李经理表示,在整个楼盘620户的人家中,现在收房的已经有400余户。

  物业:几乎每户都要整修

  一位户主告诉记者,户主们不愿意收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拿到济南市建委的房屋质检报告。日后办理房产证时,这个报告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这个问题,李学柏答复,开发商现在已经拿到了这个报告。昨天下午,记者拨打了12345,热线人员说以前曾经有市民询问过这个问题,建委的答复是该楼盘已经通过了抽检。一般来说,只需再提交一个报告就可以拿到质检报告。

  昨天下午,该小区的一位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交房验收小组负责带着业主们去验房。验房后,业主们把房屋出现的问题都填写在一张表格上,再由物业统一交给开发商修理。这位经理说几乎每户都列出了房屋问题。现在房地产开发商已经派工人来进行修复。

  济南市建委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户主有权拒绝接收质量不过关的房屋。消费者需通过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是否合格进行鉴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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