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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改商用 业主不同意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7 ℃

近几天,朝阳区金泉家园 (论坛 新闻 视频)四号楼门口贴出有业主申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公示书。公示书贴出后,多名业主联合抵制邻居改变住宅性质。大屯里居委会说,居委会是按照流程办事,公示时间为十天,只要有一户业主不同意,居委会也不会盖章。

  金泉家园一名业主说,昨天早晨他在公告栏中看到一纸公示书,称四号楼二单元某住户申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十天的公示期内,本居住区内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到社区居委会主张权利,发表意见。“我们担心小区变乱。”一名业主说,如果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出入的人多了,小区内也就变得相对不安全,所以大家坚决反对。很多人都向居委会提出了反对意见。

  朝阳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说,已取得房产证的住宅,如果想要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其中有一项要求是申请人需要拿出所在地区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是否出具文件由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

  昨天,大屯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说,小区有一户业主想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居委会贴出公示书是按照程序办事。小区内的所有居民都可以投票,都是权利人。如果在公示期间没有业主反对,居委会可以盖章通过。“有一户不同意,居委会也不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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