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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绿地,业主是否所有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8 ℃

案例:侯某家所在小区绿化非常好,而且假山、喷泉应有尽有。可是从2006年起,开发商就不断占用公共绿地,将之改造为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如今绿化面积已经缩小了近一半。侯某等业主对此非常不满。

说法: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绿地归谁所有,主要看是否在建筑区划以内,如果绿地在建筑区划内,则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小区绿地属于公摊面积,业主在购房时也往往考虑绿化因素,绿地理应归业主所有。在本案中,开发商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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