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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如何查询和转让物业维修基金?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6 ℃

最近我听说有些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存在不规范现象。因此我也想查询自己的物业维修基金。我该如何查询呢?有关部门对这些账目的收支情况有没有什么文件具体规定过?另外,如果我们搬家,离开了这个小区,那我们交纳的物业维修基金应该如何处理呢? 谢谢!

您来信询问的几个问题,其实都已经有相关的规定了。

第一,关于物业维修基金收支账目的公布是这样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每月与开户银行核对维修基金账目,并将下列情况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

(1)维修基金交纳、使用和结存的金额;

(2)发生物业维修、更新的项目和费用以及按户分摊情况应按每幢住宅公布;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应当按门号公布;

(3)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在维修基金中列支的项目和费用以及按户分摊情况;

(4)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

业主对公布的维修基金账目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有关的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和按户分摊费用清单进行核对。

第二,业主有权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开户银行应当每月向业主委员会发送维修基金账户对账单,每年向全体业主发送维修基金分户对账单。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可以向开户银行查询其账户或者分户账的情况。

业主委员会向开户银行查询其账户情况的,需提供业主委员会的证明和账号。

业主向开户银行柜面查询其分户账情况的,需提供业主代码和地址。

开户银行应当免费提供电话或柜面等形式的账户查询服务业务。

第三,如果业主将住宅转让时,维修基金应该按如下方式处理。

因买卖、赠与等发生住宅转让的,住宅受让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和业主委员会的证明,向开户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住宅转让时,原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剩余款额,由住宅受让人向原业主支付;住宅转让合同或者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住宅时,其按规定代购房人交纳的维修基金剩余款额,与房屋受让人结算。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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