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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新场小区房产证迟迟办不下 业主状告开发商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7 ℃

三门新场小区房产证迟迟办不下 业主状告开发商

  购买商品房只有取得了房产证、土地证等权属证书,这房子才能正真算是自己的。三门一个小区的业主,房子买了两三年,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在多次反映没有结果的情况下,12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2007年6月,邵先生在三门新场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8月他拿到了房子的钥匙,但是房子的房产证等权属证书迟迟拿不到手。

  邵先生觉得没有房产证,这房子就不能算自己的,自己对房子也没有完整的处置权。邵先生多次找到房子的开发商三门天一房地产有限公司,要求开发商给他办理房产证,但是都没有结果。

  今年3月30号,愤怒的邵先生和其他11业主一起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如果在180内没有办妥房屋权属证书,应该赔偿业主购房款的百分之三作为违约金。但是业主们认为,这样的条款有失公平。

  邵先生认为,一年没有办赔3%,五年、十年没有办也赔偿3%,那不是一辈子没办,也赔偿3%。这样对业主来说太不公平。

  三门法院受理后,先后两次审理了此案。除了百分之三的违约金以外,业主还提出,开发商应该以购房款为基数,向他们支付利息。

  三门天一房地产有限公司辩称,房产证等权属证书之所以办不下来,是因为政策问题,非主观故意,所以他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门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天一房地产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给业主办妥所购商品房的房产权证,属于违约。作出一审判决,限被告天一房地产公司在判决生效20天内,支付12个业主购房款3%的违约金,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讼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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